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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:农民购买假劣农资后可采取“四招”补救
2008-07-28 09:08  文章来源:淮北日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随着秋季农业生产的农时临近,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将迎来使用高峰。农业部总经济师、市场与经济司司长张玉香25日建议,农民群众如果购买了假劣农资,可以通过四条措施进行补救。

张玉香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,一是要注意保存证据。如购买农资的样品、包装袋、发票等。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,千万不要丢失。

二是申请鉴定。假劣农资给生产造成损失,要立即报请当地农业部门进行鉴定,以评估损失。

三是及时投诉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或工商、消协、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投诉,以免错过最佳的鉴定时期。如发现有人在制假售假,要及时向农业、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公安等部门举报。

四是采取生产补救措施。在田间鉴定结束后,要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,积极采取补种抢种等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。

张玉香表示,今年化肥等农资价格持续上涨,受利益驱动,个别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现象有所增加,相继发生了一些突出案件。

据农业部统计,上半年全国农业系统共查获假劣农资2397万公斤,假劣农机具11.15万台件,货值近2亿元。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8880件,受理群众举报案件7058件,捣毁制售假窝点222个,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.8亿多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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